各镇(场)安监站:
现将清远市宣教中心《关于转发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举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相关人员安全培训班的通知》(清安宣〔2017〕1号)转发你们,请迅速将文件传达辖内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
附件:关于转发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举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相关人员安全培训班的通知(清安宣〔2017〕1号).wps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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